男文員與13歲女童性交 官裁定案發時主觀相信女童年滿16歲 押後8月判刑 37歲文員前年與13歲女童性交,他早前承認1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,但爭議他案發時相信女事主年滿16歲。法庭以「紐頓聆訊」形式處理,法官葉佐文今於區域法院頒下判詞,指被告的一名36歲友人稱女事主是其女友,這可能令被告有先入為主的印象,再加上被告後來稱遭女事主和友人勒索而報警,如果被告當時知道X未成年,他理應不會報警,故裁定被告主觀相信女事主已年滿16歲。案件押後至8月5日求情及判刑。 認罪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