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如果它是合理使用,那么随心所欲地使用它就应该是合理使用,”Doeringer 说。 他补充说:“被告知我的表达方式不是我的,这感觉就像审查制度一样——其他人可以决定他必须支付多少来表达自己,因此他是否可以这样做。
这可能与阿德勒指出的判决中的另一段有关,法院在其中谈到如何对他人的形象进行“适度改变”,例如沃霍尔对戈德史密斯的改变——为她的黑白图像添加颜色,对其进行裁剪——可能不足以允许其重复使用。
但在那种情况下,挪用艺术背后的基本概念是——挪用有效 因为 它对改变其来源几乎没有作用。 例如,在沃霍尔的金宝汤或 Brillo Boxes 的经典案例中,它们看起来非常像商品。 “你正在接受这件事,而不是改变它——这就是权力所在,但这是法律难以解决的问题,”多林格说。
埃琳娜·卡根 (Elena Kagan) 大法官对此表示强烈反对,她似乎同意这一观点,并指责大多数人可能只需要“回到学校”就可以学习这些艺术史基础知识。 (她在她的异议中引用了这位作者等人的话。)首席大法官小约翰·G·罗伯茨 (John G. Roberts Jr.) 也提出异议,称在多数人的裁决中,“沃霍尔的所有艺术性和社会评论都被一件事否定了:沃霍尔获得许可他把他的肖像画到杂志上,戈德史密斯有时也将她的照片授权给杂志。 这就是多数意见的总和和实质。”
卡根争辩说,大多数人采用了“商业主义胜过创造力的分析”,并且根本不在乎,即使他们看起来很相似,但两位艺术家可能提供许可的任何作品都是完全不同的类型艺术——摄影肖像与丝网印刷的挪用艺术作品。 因此,如果这两部作品从根本上不同,那么拨款就不必为了与其来源一起存在而付费。